蚌埠市社保缴费基数7月起调整

2016-06-29 阅读次数: 4867

伴随着平均工资的增加,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上调。2016年度蚌埠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已经确定,从七月份开始执行。

今年蚌埠市社保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2016年度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14244元/月及2849元/月。

相对应的,企业最低应承担职工月人均社会保险费用为836.82元,职工个人月最低缴费标准为305.15元,大病救助金的缴费金额相应的调整为16.6元/月。

同时,从今年7月1号起,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低档缴费人均标准调整为每月570元/人,高档缴费人均标准为每月950元/人,医保缴费人均标准调整为每月187.6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