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杭州市区(不含临安区)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比例、费用

2018-03-09 阅读次数: 5338

最新出炉: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劳动者)2018年杭州市区(不含临安区)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比例、费用!

职工社会保险缴费

        2018年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暂按2016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核定缴费基数。2016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385元。那么,杭州市区(不含临安区)职工每月社保费多少呢?

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

目前,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分别为:14096.25元、2819.25元。

缴费基数的上、下限以此为基础计算得出:56385元÷12个月=4698.75元

上限:4698.75元×300%=14096.25元

下限:4698.75元× 60%= 2819.25元


每月需要缴纳的社保费

每月需缴纳的社保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杭州市本级职工五险的缴费费率

险种

单位部分

个人部分

养老保险

14%

8%

医疗保险

10.5%

2%

失业保险

0.5%

0.5%

工伤保险(基准费率)

0.5%~0.8%~1.2%三档

0

生育保险

1.2%

0


上限14096.25元缴费基数需缴纳的社保费

险种

单位部分(元)

个人部分(元)

养老保险

1973.48

1127.70

医疗保险

1480.11

281.93

失业保险

70.48

70.48

工伤保险(基准费率)

70.48~112.77~169.16

0

生育保险

169.16

0


下限2819.25元缴费基数需缴纳的社保费

险种

单位部分(元)

个人部分(元)

养老保险

394.70

225.54

医疗保险

296.02

56.39

失业保险

14.10

14.10

工伤保险(基准费率)

14.10~22.55~33.83

0

生育保险

33.83

0

 


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劳动者)社会保险缴费

2018年杭州市区(不含临安区)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月缴费额=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的计算公式

1、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不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月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员在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698.75元)的80%—300%之间自行确定,缴费比例为18%。


缴费额举例如下(单位:元)

基数比例

月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月缴费金额

 

80%

3759

18%

676.62

 

100%

4698.75

18%

845.78

 

200%

9397.50

18%

1691.55

 

300%

14096.25

18%

2537.33

 

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额度,杭州市区(不含临安区)灵活就业人员可在676.62、845.78、1691.55、2537.33四档之间选择。


2、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情况

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2018年度其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96.02元。

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医保并持有有效期内《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的灵活就业人员,2018年度其参保缴费标准为一般灵活就业人员的一半即每人每月148.01元。而持有《特困家庭救助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和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则由政府全额补贴,为困难家庭减轻缴费压力,体现了民生政策的人性化关怀。当然,这些困难群众应及时去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证件的登记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建立个人账户,其中45周岁(含)以下的按照省平工资的60%为基数,按0.5%划入;45周岁到退休的按省平工资60%为基数,按0.8%的比例划入。个人账户划入时已扣减应由个人缴纳的大病保险费(3元/月)和医疗困难救助费(1元/月)。

相关参保人员请及时在扣款账户中存入足额款项,避免因扣款不成功而影响社会保险相关权益。


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劳动者)参保对象

劳动年龄段内的下列人员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杭州市区户籍城乡灵活就业人员;杭州市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在杭州市区实际缴费(包括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杭州市区户籍人员; 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的杭州市区户籍出租车驾驶员。 

持市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网上创业就业认定证明》的网上创业就业人员,参照个体工商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劳动年龄段内的下列人员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杭州市区户籍,未在用人单位就业,且尚未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劳动年龄段内人员;非杭州市区户籍,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在杭州市区参加职工医保且实际缴费年限已累计满10年的劳动年龄段内人员;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劳动者)参保办理材料及地点

(一)《杭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变更)登记申请表》

(二)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特殊情形人员需要提供下述材料:

 1、个体工商户业主提供杭州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1份;

 2、 网上创业就业人员提供《网上创业就业认定证明》(本部门内部获取,申请人可不再提供)原件1份;

 3、 出租车驾驶员提供有效期内《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原件1份;

 4、 持证人员提供《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1份;

注:上述材料属市级其他部门可共享数据的,将通过共享获取。

灵活就业人员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或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站办理参保登记,其中符合参保条件的非杭州市区区户籍出租车司机到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缴费扣款

办理参保资格审核手续后,到杭州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委托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手续。

每月1日至月末,均可办理参保委托扣款手续及现金缴费。社保经办机构于27日和月末倒数前一天,实施批量扣款(2月份仅在27日扣款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