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2019~2020年度医疗费用结算及系统停机维护的通知

2019-12-31 阅读次数: 1666

    为做好2019~2020年度我市参保人员跨年度医疗费用结算及医保信息系统停机维护等相关工作,经请示市医保局同意,现就跨年度医疗费用结算及系统停机维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跨年度医疗费用结算


1、我市参保人员跨年度住院医疗费用不做年度结转处理,其跨年度住院医疗费用按照费用发生年度分别计入相应年度累计计算医保待遇。


2、定点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完成跨年度住院不结转接口改造(增加传送收费项目实际收费日期字段),并在12月31日前按照我市医保信息系统接口提示信息完成住院不结转接口升级。逾期未升级的,将于2020年1月1日强制升级。


3、定点医疗机构即日起应通知本院住院患者(家属),必在12月31日前完成2020年续保手续,确保跨年度住院费用顺利结算。


4、我市参保人员在异地联网机构住院和涉及生育、单病种等跨年度住院费用仍按原政策执行。


二、关于系统停机维护安排


1、2019年12月31日21:00~2020年1月1日12:00关闭医保信息系统,开展新政策调整、药品目录调整、个人账户计息、年度医疗费用清算等工作。


2、停机期间将暂停我市医保及生育保险所有业务(包括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全省医保联网、跨省医保联网及其他对外服务)。


3、停机期间我市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待系统开启后可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补刷卡结算,或持社会保障卡、就诊病历资料、医疗费用清单、有效收费单据等资料到市医保基金中心所属各管理部的办事窗口办理结算报销手续。


4、停机期间我市参保尿毒症患者在承担尿毒症定点优惠救治的医疗机构(名单附后)接受血液透析优惠救治的,由承担定点优惠救治的医疗机构负责在系统开启后及时予以补刷卡结算(应安排在2020年1月5日24时前),保障每周两次血液透析优惠救治待遇不受影响。若因特殊原因无法补刷的,应书面函告参保患者所属市医保基金中心的相关管理部,择期统一安排时间进行补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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