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0 阅读次数: 1245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用心用力用情办好民生实事,不断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经嘉峪关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提高嘉峪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基础养老金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将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统一提高15元。
为切实把提标工作准确及时落实到位,市人社局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工作。提标后,嘉峪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月人均水平达到385元,待遇水平稳居全省第一。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到位,确保数据精准无误。
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经办人员认真学习调待政策,全面开展基础数据比对工作,提高基础数据精准度。第一时间联系“甘肃省人社综合服务平台”运维工程师做好信息系统相关参数配置调整,确保市级基础养老金提标发放数据准确无误。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到位,确保待遇足额发放。
与财政部门积极主动沟通协调,确保提标所需资金足额到位。与待遇代发银行实时沟通,确保发放渠道畅通,待遇发放及时,保障了待遇提标“不漏一人,不少一分,应发尽发”。
三是加大宣传引导到位,营造全民参保氛围。
通过市级媒体、局官网、微信公众号、面对面政策讲解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基础养老金提标政策,帮助广大居民算清“长远账”、“明白账”、“经济账”,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及早参保、主动参保,选择更高档次缴费,进一步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持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全面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截至2024年8月15日,全市6622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市级基础养老金提标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圆满完成提标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