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想“分手”,领导却sayno,HR要棒打“鸳鸯”吗?

2018-07-25 阅读次数: 2851

案例1:
我公司近期有一位员工提出离职,公司在接到他的离职申请后,与部门领导沟通了一下,觉得他没有特别重要的工作需要交接,只需简单的办理一个离职手续就可以走了,所以HR部门就通知他当天办完所有离职流程就可以不用来上班了,但该员工声称他是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30天提出离职的,所以一定要呆满30天才离开。

案例2:
公司员工想走,但是老板不放
案例解读:
1、员工提出离职申请
2、人资部门与用人部门协商过后,同意即刻离职
3、员工要求再上一个月的班
目的:正常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解析: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看到今天的案例,我们先来看看劳动合同解除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先不提企业辞退员工,只说员工主动离职的条件: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从上面两条可以看到劳动者要离职有两种情况:
1、劳动者主动离职,企业同意的
    这属于第三六条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就是你提出离职了,企业答应了,那么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主动离职,企业不同意的
    很多员工提出离职,企业不放人,因为该员工对企业很重要,或是掌握企业的核心技术,企业当然不能轻易放人,所以为了保证劳动者的离职权利和企业的利益,国家给出30天的时间缓冲。企业可以利用这30天招聘替补人才,劳动者有了这30天就可以直接离职,不用企业同意与否。当然30天的实际从正式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开始算起。

二、劳动者的离职申请
    本案例中的关键点是在劳动者的离职申请书上面。

1、是否需要书面申请
    案例中说公司接到劳动者的离职申请,该申请是书面的还是口头提出的?书面申请的话,该离职申请正式成立,如果是口头的,员工随时可以反悔。

2、书面申请上面有没有约定具体时间?
    离职申请可以看做一种合同,由员工起草并与公司协商,如果员工在书面申请上写明具体什么时候离职,这就表明合同达成的前提条件是30天后离职。员工提出的离职是30天后,当然公司不想员工马上走,也可以要求30天再接着有30天时间的交接工作,毕竟合同成立的时间是30天后。

三、案例的处理办法
   
其实本案例中很好解决,与员工协商一致,人都是可以沟通的,案例中人资臆测该员工的为了混工资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毕竟不是事实。员工的真实意图谁也不知道,也许员工真的觉得自己是在遵守劳动合同法,走正常法律法规的程序,也许员工觉得这样才算是正常离职。

   所以在处理本次事件的时候,可以参考以下步奏:
1、沟通
    员工离职肯定是有其理由的,一般来说就是跳槽或是有急事。跳槽的话肯定着急去新的企业,有急事当然着急办事。好好跟员工沟通,详细询问离职的理由,根据离职原因下手,做好员工心理沟通。
2、解释法律
    实在沟通不来,员工确实没有什么事情,就是想待到30天后,离职也就是回家无所事事,那么人资要做好法律解释工作。
一般来说,员工得知他提出离职,公司同意就可以马上办理手续,30天不是强制的,那么都会选择离职的。接着公司办理正常离职手续
3、安排30天的具体工作
    如果员工实在耍赖想留在公司,企业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如:影响其他员工工作。企业可以选择让员工接着工作30天,提前说明好,这30天必须要遵守公司制度,如有违反,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处理。

四、制度规范
    公司的离职交接制度一定要完善,包括离职申请,离职交接,离职后的一些处理规范。
1、离职申请
    一般来说离职申请的要求都是提前30天提出申请,还可以详细规定:
    必须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后需与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做离职面谈
    公司同意离职可以即刻办理离职手续,公司要求办理离职交接,需按照离职交接程序办理。
2、离职交接
    离职交接应该有具体的离职交接表格及部门交接工作清单。具体表格如下:
离职申请表
离职交接表(人事行政用)
与交接人交接的清单,一式三份,人资保留一份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离职证明
3、其它处理事项
     薪资发放、社保转移等等,都会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里面体现,但是具体办理事项一定严格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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