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医保缴费年限、最低缴费年限规定

2018-06-29 阅读次数: 3748

缴费年限是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缴纳医疗、养老、失业等有关社会保险费的累计年限。个人医保缴费年限我国各省市均对医疗保险缴费做了明确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而最低缴费年限为10年。

个人医保缴费年限、最低缴费年限相关规定

一、个人医保缴费年限规定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累计年限,其包含实际缴费年限与医保视同缴纳年限。为了完善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医保支付流程,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避免出现骗取医保现象的发生,我国各省市均对医疗保险缴费做了明确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参加居民医保人员就是一年缴费一次,停止缴费则停止享受医保待遇。

二、个人最低缴费年限规定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缴满本人缴费年限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继续缴纳),缴满本人缴费年限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继续缴费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是说你的医保缴费最低年限在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前提下,其中实际缴费不得低于10年,在满足基本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条件下,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需继续缴纳直到退休。

【温馨提示】地方医保政策不同,年限也会有差别,准确的

什么是实际缴费年限?

按照政策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后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称为实际缴费年限。对于因某种原因单位或个人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视为欠费。欠缴月份无论全额还是部分欠缴均暂不记入个人账户,待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补齐欠缴金额后方可补记个人账户。职工所在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期间,职工个人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所足额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并计算为职工实际缴费年限。

什么是视同缴纳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附:北京社保最低缴费年限

按照北京市社保缴费年限的相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其中,北京市社保缴费年限指出,无论户籍是否是在北京市,只要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且不满15年的,即可自愿申请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这就给多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灵活的社保参与方式。

【相关问答】

1、个人想交社保,45周岁了,交到退休年龄后还能再享受吗?
 【答】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如果不满缴费年限,可以申请一次性缴费。

2、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答】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达到退休年龄时,缴纳养老保险满十五年可以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这个就是最低的缴费年限。

3、社会医疗保险是每年都交, 还是交够年限就不用交了 ,中间可以间断吗?
 【答】社会医疗保险按月缴纳,最低缴费年限一般是10年,中间间断会影响享受医保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