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3 阅读次数: 2333
8种方式可以领取社保待遇资格的认证,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提高社保服务便捷化和人本化水平……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印发《河南省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实施意见》,对此工作进行部署。
资格认证对象涉及五类人
我省资格认证对象暂确定为以下五类:按月领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按月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按月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
八种渠道进行资格认证
信息比对认证 省中心将定期从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获取公安、民政、司法、卫健、交通、旅游等部门的人口管理、殡葬、服刑、就医、乘坐飞机高铁的实名验证场景等外部共享信息,核实和确认参保人员领取社保待遇资格;人社部查询系统定期发布与其他部门的数据比对结果。
手机APP自助认证 利用“河南社保”“掌上12333”“豫事办”等手机APP和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互联网自助认证 通过配备摄像头的电脑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河南社会保险中心门户网站”“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自助一体机自助认证 持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大厅、金融服务机构等的社保自助一体机上进行指纹或人脸识别认证。
经办柜台认证 持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社保经办机构、参保单位、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村(社区)协办员办公处,通过经办柜台进行指纹或人脸识别认证。
上门服务认证 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通过自助方式认证的省内领取社保待遇人员,由本人或亲属向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基层工作人员进行上门服务。
异地居住认证 在省外或境外异地居住的领取社保待遇人员,通过自助认证的方式进行资格认证。境外居住的,要按照有关内容完成资格认证。
当地自行认证 当地已具有认证途径并自行开展资格认证工作的社保经办机构,在确保认证数据准确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可按照当地认证途径开展工作。
规范构建递延认证周期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每个认证周期为365天。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每个认证周期为180天。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每个认证周期为180天,未满18周岁的不设认证周期。
领取社保待遇人员可以通过“河南社保”手机APP、“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河南社会保险中心门户网站”和自助一体机查询自己最后一次认证成功时间和认证方式。
认证结果或关系到社保待遇的发放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利用领取社保待遇人员的最新认证结果,做好社保待遇的停发、暂停和恢复发放工作。参保人员在享受社保待遇前,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应预先采集指纹和人脸等生物特征信息,凡未采集生物特征信息的,暂不发放社保待遇。首次采集生物特征信息,应在享受社保待遇之前两年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