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率下调政策延续会影响参保人待遇吗

2018-11-07 阅读次数: 748

11月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公布了社保降费率的最新政策。会议决定,对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3%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明年4月底到期后继续延续实施。

对符合条件的努力稳定就业的参保企业,可通过减费方式,返还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50%失业保险费。而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严格征缴需搭配大幅降低费率

此次降费率的呼声,源于今年8月社保征收体制变革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8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召开会议,明确了从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明确提出周密安排“清欠清缴”的工作。

对于因社保征缴可能引发的企业负担增加,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企业增加的负担既是企业的负担也是劳动者的负担。如果企业负担过重,这会减少劳动力的需求,对市场产生不好的影响。”

朱俊生认为,如果税务部门要改变这种状况,进行严格地征缴,需要大幅度地降低社保费率。

今年9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放出声音: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以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预期向好。

社保费率总体降幅接近10%

这一次新政,不涉及费率调整的实质内容,但明确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政策在实施截止时,继续延续实施,且未再公布延续实施的截止日期。

针对企业负担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曾明确表示,要放水养鱼,尽一切努力把企业负担降下来。11月1日,习近平在人民大会堂主持召开了民营企业座谈会。他在这次会议上为下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指出了6个方面的方向,其中第一条即为“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降费率到底给企业减轻了多少负担?北京一家拥有近百名员工的民营企业负责人表示,“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我们就能节约8000块的用工成本。”

今年4月,人社部副部长游钧曾表示,2015年以来,先后降低或者阶段性降低了社会保险费率4次,总体的社保费率从41%降到37.25%,总体的降幅接近10%。游钧表示:“我们算了一下,累计降低企业成本约3150亿元。”

社保费率下调,对减轻企业负担确有效果。不过,按照前4次降费率政策的实施,养老保险的费率目前最低仍在19%,为五险费率中最高的一险。有专家表示,要继续减轻企业负担,应该大幅下降养老保险费率。

降社保费率决不影响社保待遇

社保基金的账单涉及“收”和“支”,降费率对于社保基金池就是“减收”,那减收后还有力量给社保参保人发放待遇吗?减“收”会不会减“支”?

今年4月,游钧在国务院例行的政策吹风会上表示,阶段性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的地区是有条件的,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9个月以上,基金的支撑能力有保障。“经过测算,养老保险基金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绝大部分地区还是能够当期收大于支,少数收不抵支的可以利用累计的结余来调剂。”

对于降费率是否影响待遇的问题,人社部官员表示,降费率决不影响社保待遇。“降费率不能‘摁下葫芦起了瓢’,未来随着经济发展以及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成本的变化,各项社保待遇还将逐步提高。”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金维刚表示。

据人社部最新数字显示,1-9月,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3.93万亿元,同比增长18.2%,基金总支出3.45万亿元,同比增长16.5%。从这个数字看,今年各项社保的总收入大于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