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4 阅读次数: 3092
延迟退休对于我们大家来说,是很难做主的。对于我自己来说,当然希望正常退休,甚至提前退休,越早越好。男同志干到60岁,确实有点累。
我们普通劳动者年纪大了之后,体力精力衰退,反应也慢,确实就越来越多的面临着失业的风险。一旦失业,家庭收入没有来源,再就业岗位也很难找,所以大家就非常希望有一份保障的待遇,那就是我们退休金。这也是我们绝大多数人反对延迟退休的原因。
即使是我们号称铁饭碗的机关事业单位,教师、护士等一大批工作特别劳累的群体,也是坚决反对延迟退休的。
不过,大家也不要紧张,一刀切延迟到65岁退休政策也不符合我们目前国家的实际。
目前我们国家的退休政策是按照国发1978年104号文件,《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明确的。
但实际上往上追溯,可以追溯到建国初期的《劳动保险条例》和《关于工人、职员退休(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等几个文件。
我们国家的退休规定并不是规定的都是60岁退休那么教条。女同志由于其生理条件和社会分工,国家照顾允许女同志在工厂工作是50岁退休。国家规定的女性职员,主要是国营商店的营业员等工作条件稍好的女性,退休年龄是55岁。不过1978年的文件里没有再提女性职员这一说法。
由于之前没有灵活就业人员,2001年国家规定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村女性合同工也是55岁退休。
男性统一都是60岁退休。
其实国家还规定一些可以提前退休的情况,比如失去劳动能力,男性可以50岁女性45岁退休。从事特殊工种满足相应年限,男性可以55岁,女性45岁退休。
在国有企业改制的时代,也推出过一定的提前退休政策,比如破产国有企业距离退休不足五年的职工可以提前退休。
所以,延迟退休政策还要考虑到方方面面的特殊情形,以及各种特殊的人群,并不是那么容易推动的。
另外,国家的养老金政策已经体现了对提前退休人员的约束。那就是缴费时间越短,退休待遇越低。
国家的养老金待遇也有相当的弹性,并不是人人均等的养老金。2005年我们实施了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国家的养老金更多的像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方向靠拢。
缴费15年,如果是最低基数,退休待遇只有社会平均工资的15%左右,目前只有每月800到900元,也就比低保水平略高一些。
工作时间越长,缴纳社保时间越长,退休待遇越高。
可是对于很多低收入群体来讲,有一份较低的养老金就知足了。
而且养老金是兼具社会收入分配调节差距的功能。低收入群体可以通过适度的打工,在获取一定的收入。
从事高收入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高级白领和管理人员,很少人在离开退休岗位之后,继续找第二份不体面的工作。为了约束退休后继续工作的人,国家可以通过制度来制约这样一些一边领养老金一边挣工资的人。可以对大家退休后收入进行调整:如果他退休后挣的工资收入超过一定的水平,比如社会平均工资的100%或者5000元以上,国家就可以给他减发一定比例的养老金,如果他超过300%,那么就给他停发养老金。目前税务部门已经要于2009年1月1日接手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大家的工资收入未来会越来越透明,这样的监管工作也会越来越简单。
实际上较高工资的人,一旦他不工作了,如果让他领取很低的养老金,他也抹不开脸。所以这样的人就会自觉的坚持较长时间、较高基数缴费,想方设法的领取较高的养老金。即使使用自己的积蓄,也要维持住自己体面的生活。所以,这些人就有自愿延迟退休的需要。
今年3月份,人社部副部长汤涛在答政协委员提问的时候提出“不仅是60岁,从长远来看,退休年龄还会有所延迟”。不过有的委员提出,企业干部可以参照政府部门的规定予以优先解决,对于企业职工,允许其自我选择是否愿意延迟退休。对此,汤涛说道:“我赞同你的观点。”
国家2015年以前对女性处级干部和副高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采取了延迟退休政策,不过允许她们仍然在55岁申请自愿退休。所以,未来我们60岁以上灵活退休,还是非常有希望的。
延迟退休是绝大多数人都反对的,不过国家可以通过灵活退休政策来调节,让大家自己选择可以退休的年龄,这样更有利于社会公平和促进社会收入分配的调节。
来源:百家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