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08 阅读次数: 2828
便捷,提升了百姓幸福感
——看我区“互联网+社保”建设新成果
从跑腿排队到足不出户的实名认证,从全区社保“一卡通”全覆盖到电子社保卡的正式签发,从区内到跨省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我区社保部门接续不断的改革和实践,无不让“互联网+社保”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这一切的努力,不仅解决百姓日常的痛点难点,更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了人民。
“互联网+异地就医”——对接畅了
“姐妹们,投个票,月底旅游的可选地点如下……”从南宁一所职校退休好几年的李阿姨,这些日子,又开始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张罗起和姐妹们结伴外出旅游的事。
如果这次能够成行,这将会是她今年的第11次旅行。相比前些年,她这两年外出旅游的次数可谓越来越多,“高铁通了是一个因素,但最关键的还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捷了很多!”
“以前信息技术不发达,外地看病得开证明、全额付款,回来后还得来回跑,办理报销手续,很是折腾!”李阿姨回忆道,10多年前的一次报销经历之后,自己便很少外出旅游。
这几年,带着一张社保卡即可异地就医看病,这份便利又让她重新燃起了旅游热情。
在广西,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一张靓丽的民生名片。它之所以深受大众好评,是因为解除了老百姓异地就医要垫付医疗费和来回报销跑路的难点痛点。
2015年,我区全面实施城镇职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16年,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一卡通”;2017年,继续扩大范围,将原新农合的参保人员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参保人群的全覆盖。
而在跨省易地就医直接结算方面,2017年,我区15个统筹地区(含自治区本级)整体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双向直接结算;每个县(区)至少2家医院纳入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范围,覆盖所有县(区)人民医院、中医医院,部分县延伸至乡镇。
去年以来,我区还积极探索社保基金业务银社直连管理模式,上线机关事业养老财务系统,使全区社保财务系统与银行系统实现无缝对接,改变了过去隔天到达的状态,实现待遇支付即时到达。
“互联网+社保服务”——效率高了
近年来,我区通过探索“互联网+社保经办”优化业务流程,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管理效率。
走进自治区社保局经办服务大厅,已没有人头攒动的拥挤场面。工作人员井然有序地忙碌,三三两两的参保人员或围在自助终端上查询打印社保个人账户,或站在咨询台前问询业务,或在工作窗口办理业务,以至于大厅里休息等候的坐椅都显得有些空荡。
人,到哪里去了?
“近年来,自治区社保局积极推进社保‘一门式’改革和‘一网式’服务,解决门窗多、手续多、办理慢等传统服务模式存在的问题,逐步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自治区社保局副局长赖永东介绍,动动鼠标即可完成操作,跑窗口、排长队的现象自然也就大为减少。
诚然,“互联网+社保服务”不仅节省了大众办理社保业务的时间,也更好地释放服务能力,提升了社保职能部门的工作效率:
推行智能手机自主认证,认证人群从企业职工扩展到城乡居民——领取待遇人员在首次建模成功后,只需利用智能手机,就能足不出户完成资格认证。
运用信息系统对企业申报稳岗补贴实行网上预审——在自治区社保局参保的企业通过数字证书登陆网上申报系统,即可自动读取相关数据,进行失业稳岗补贴申报。
建设运行门诊特殊慢性病网络评审系统——实现门诊特殊慢性病专家评审信息化,申报材料提交、专家评审、院端打印治疗卡实现网络一体化,进一步缩短评审周期。
“互联网+社保监管”——监管严了
今年7月1日起,我区在全区范围内实施个人医保账户“家庭共享”政策。
提高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医疗费用负担……这些实打实的好处,让群众频频点赞。
今年73岁的陈燕珍,有多年高血压病史,常年要到医院看病拿药治疗,再加上平时的感冒发烧,去药店刷社保卡买药,个人账户所剩的钱已经花的差不多了。实现个人账户与家人共享后,她便可以使用儿子个人账户里的剩余资金了。
根据相关规定,广西区域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本人和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产生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等一般诊疗费、自费医疗费用),以及健康体检的费用。
能实现这一让老百姓交口称赞的便利功能,无不得益于“互联网+社保监管”的体系建立。
随着医疗保险联网刷卡即时结算等便民政策的实施,欺诈骗保现象也日益突出,严重威胁医保基金可持续发展。因此,我区于去年通过“互联网+社保监管”,探索管理新路径,力求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
实时监控系统的应用,有效打击和遏制了欺诈骗保行为:既震慑其“不敢为”,又控制其“不能为”,也提示其“不要为”,促进了定点服务机构、医保服务医师(药师)、参保人员的自我规范、自我约束,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
今年上半年,我区共筛查医疗信息185.65万条,其中疑似问题 3363条,拒付医疗费用41.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