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个人参保、社保补缴?看这里!〈厦门〉

2019-12-11 阅读次数: 4206

我们经常会有关于社保这样的疑问:

我是自由职业者,没有在公司上班,我可以交社保吗?

我今年换了两份工作,社保有中断,我可以补上吗?

我已经在公司工作好几年了,之前没有交社保的意识,现在可以补缴的吗?

~~不着急,这些问题一一解答了~~



一、独立个人可以缴交社保吗?


答:当然是可以的。


只要您是劳动年龄内的厦门本市户籍人员、在厦居住台湾居民、持有厦门市居住证人员、或者符合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缴费的超龄非本市户籍人员,都可以持相关证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个人参保。


参保后通过银行或厦门税务微信公众号“社保个税-社保服务-银联一卡通委托”办理社保委托代扣及查询缴费,次月税务机关将自动发起扣款,扣缴参保当月及本月的社保费,记得银行卡里要存够钱哦


以个人身份参保需提供的材料及可选择的险种

人员身份

办理证件

缴费险种

本市户籍人员

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养老

医疗

在厦居住台湾居民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养老

持居住证人员

有效期内的厦门市居住证原件

养老

符合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缴费的超龄非本市户籍人员

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有效厦门市居住证原件,若税务机关未查询到缴费年限的电子数据,还需提供厦门人社部门出具的“在厦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缴费证明。

养老

医疗

★备注:如委托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二、未及时参保、社保中断的,

可以补缴吗?

情况一

如果是由于新公司未及时参保导致的中断,公司根据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在厦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网办理就业登记,单位增员时将同步就业登记信息作为社保建账依据,次月扣款时一并扣缴未及时参保月份的社保费。

情况二

如果公司以前年度漏缴导致中断的,由用工单位填写《社会保险费账目纠错(补缴)申报表》(通用)(一式两份)至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补缴时以人社部门推送的就业登记备案信息为准,若未备案或备案不全的,须到通过厦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网完善就业登记备案手续;由法院、劳动仲裁判决补缴的,提供生效的判决或者调解书

情况三

如果是个人更换工作过程中处于待业状态而未缴纳社保,又不想中断社保的小伙伴,可以在公司停止缴交社保并减员后,三个月内以个人身份办理参保,待入职新公司后,持相关证件(同独立个人参保)至办税服务厅办理个人停保,就可以拥有连续不中断的社保缴交记录啦。


三、补缴比例、基数如何确定?


补缴时,由用工单位计算填报需补缴月份上一年度该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与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个部分(依据《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 国家统计局1990年1号令),系统将根据人员身份和补缴月份所属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比例自动生成应缴金额。




举个例子


问:A公司要为其员工小王补缴2018年5 -12月社保,缴费基数该如何确定?


答:因为该区间跨越了两个社保年度,需分成2018年5-6月、2018年7-12月两个区间计算,其中:

2018年5-6月为2017至2018社保年度,以小王2016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2018年7-12月为2018至2019社保年度,以小王2017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若小王2018年5月才进入A公司工作,则以进入公司起薪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