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05 阅读次数: 1718
福州市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2020年2月3日—2月9日期间,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服务大厅(含市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办事窗口暂停现场受理业务,社保业务事项实施“不见面”办理。
一
参保人员缴费信息查询、打印业务
二
参保单位开户、12333业务、增减员、转入转出等业务
1、企业开户、12333业务、增减员业务
2、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业务
3、养老保险关系转出业务:申请人将身份证复印件(需注明“申请转移”,备注申请人联系电话和地址并签字确认)邮寄至市社保中心登记科;已在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联系函的,也可将联系函直接邮寄我中心。
三
养老金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业务
四
退休待遇审批、档案预约等业务
参保单位经办人、参保人确需到社会保险经办窗口现场办理业务的,请主动佩戴口罩并配合测量体温;为了保证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发热或未佩戴口罩的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进入服务大厅。陪同一起前来办事且与业务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服务大厅。
确需到服务大厅现场办理的申请人,通过电话预约办事服务,未提前1个工作日开展预约服务的,服务大厅将不予取号办理。
1、办理退休待遇审批业务:申请人在预约时间内到市中心经办受理科办理收件手续。对于材料齐全,符合办理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含一次性待遇支付)采取收件制,在收件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退休计算表及退休证等材料快递至申请人员家中。对于一家企业当月2人以上办理退休的,原则上只接受企业经办统一申报,暂不接受个人申报。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建议参保人员可选择疫情控制稳定后前往市社保中心办理。预约电话 0591-87305919;联系人:林狄潇、林琦;地点:市劳动保障大厦三楼服务大厅
五
工伤保险待遇审批、注销等业务
对入驻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的社保窗口,应遵从行政(市民)服务中心要求做好社保经办服务工作。
咨询电话:0591-83929102、 0591-87305925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
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