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社保重大调整,早知早受益

2019-05-09 阅读次数: 1136

  近期印发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即将实施,方案明确规定,自5月1日开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高于16%的地区可降低至16%,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与工伤保险费率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据统计,三类险种在2019年中可减轻三千多亿元社保费。另外将会调整社保缴费基数,降低参保“门槛”。

  社保费率降低至16%,原先在广东这些发达地区已经开始实施,此次开始全国统一,并且并非阶段性而是连续一直保持16%的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费率不变,其效果最显著的是降低企业缴费负担,让企业参保“门槛”下调,使得更多企业与职工参与到职工养老保险中。社保费率下降后,企业用人成本会有所降低,部分企业会将降低的费用用于扩大招工、提高职工福利中,对于个人就业与收入有一定帮助在内。

 调整后的社保缴费基数,能够更真实反映参保人的平均收入水平,原先工资较低人员可以选择更低的社保缴费基数进行参保,缴费降低、负担减少,方案中对于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是将非私营单位人员平均收入与私营单位平均收入加权计算,以得到职工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指标,这样可以降低整体缴费范围。灵活就业人员是按照调整后的平均工资的60%到300%之间选择缴费,因为调整后的平均工资下降,所以可以选择更低的缴费水平。

  因社费费率下调,缴费基数重新核定,一系列降低社保费会影响基金收入,不少参保人会担心影响养老金的上涨甚至发放。其实早在前些时日,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就表示社保费的降低不会影响养老金的正常发放。2019年养老金将会按照5%的比例继续上涨,目前上海市具体方案也已经对外公布,企业职工会在5月18日之前完成养老金补发。另外养老基金整体结余一直是增加状态,虽然少数地区收支不平衡,但是2019年基金中央调剂比例将提高到3.5%,整体规模会在6000亿水平,养老基金结余不足地区会因此受益达到1600亿元左右,完全能够保证所有地区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5月后社保费率下调、缴费基数重新调整,一系列利好措施实施后,养老金不减反增,也就是我们可以缴纳更少的费用,享受到与原先相同的养老金上涨福利,所以此次调整可以说与所有个人、企业都相关联,可以享受到更多的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