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7 阅读次数: 1134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加强信贷投放规模
对从事民生和疫情防控保障物资生产的重点企业,协助纳入国家发改委及工信部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以获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优惠利率信贷支持,有效保障防疫物资生产。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通过风险补偿、增量奖励、创新奖励等政策,引导驻地各银行机构采取无还本续贷、调整还款计划、延长还款期限、信贷重组等措施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帮助企业顺利度过难关。
2、降低获得信贷难度
切实发挥高新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对企业提供信用贷款,特别是对重点保障企业开展订单贷的金融机构,降低反担保要求。
3、降低融资成本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及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企业,引导银行机构下调贷款利率,高新区对上述企业同期贷款贴息比例上浮至60%;高新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采取“见贷即保”,担保费用最高予以全额免除。
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4、实施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中小企业,可返还该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5、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经营出现困难,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保中小企业,允许其在疫情解除后补缴社会保险费。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补缴手续并足额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在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可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
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6、减免企业税费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发生重大亏损,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7、延长纳税申报、缴纳期限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企业,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减免中小企业房租
8、对承租管委会及下属企业自建物业,疫情期间未享受其他房租减免政策的中小企业,免收2个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小微园、创业园、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在后续相关政策的实施当中予以优先支持。
开通绿色通道
9、开通融资绿色通道
对于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协调驻地银行机构,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开展专人线上业务服务,实现“足不出户,不愁业务”。
10、开通民生防疫物资绿色通道
对于从事民生和疫情防控保障物资生产的企业,在办理业务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时,开通绿色通道,先办理再审批,并派专员负责,一对一协助企业办理各种许可和证照。
鼓励从事民生和疫情防控保障物资生产的企业走出去,为企业在海关办理进出口业务时开辟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通关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