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告

2019-01-02 阅读次数: 1845

 近期以来,利用虚假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保障性。为了打击骗提住房公积金的失信行为,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依法维护缴存职工权益,我中心对已经发现的骗提行为人,按照陕房资发〔2018〕8号文件第三条第一款规定进行处理。现就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通告如下:

      一、缴存职工在办理提取业务时,要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提供的提取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对发现的失信行为,我中心将严格按照《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告》的相应条款予以严肃处理,并在网站予以公示。
      三、我中心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请广大缴存职工不要轻信任何不法中介或个人的鼓动宣传,以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对发现的骗提行为,欢迎缴存单位和职工监督并举报。举报电话:029-87334097    029-87334099
      特此通告。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