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社保部分业务办理地点变更

2018-10-08 阅读次数: 1684

乌市参保人员注意了,近期乌市社保部分业务办理地点将由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业务楼(南湖西路99号)迁移至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惠民大楼(克拉玛依东路5号,原金马大厦),10月15日恢复正常办公。

记者从乌市人社局了解到,乌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包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医保监督管理、社会保险权益等相关业务,于10月12日暂停办理,10月15日恢复正常办公。

乌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包括档案寄存、职业介绍、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审核、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审核认定等相关业务,定于9月15日暂停办理,10月15日恢复正常办公。

乌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办公室包括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停发、暂时停发及恢复发放、退休人员信息录入、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信息单位批量导入等相关业务,定于10月10日暂停办理,10月15日恢复正常办公。

乌市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包括工伤鉴定及病退鉴定等相关业务,定于10月8日暂停办理,10月15日恢复正常办公。特此公告。

如有相关业务咨询或疑问请致电:0991-4680615、4680618、468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