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补审通知(社保年审补审)

2019-10-09 阅读次数: 4498

关于2019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补审通知

依据长人社发〔2019〕22号文件要求,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于2019年10月8日起受理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补审申请,请8月30日前已申报但未完成2019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审核工作的用人单位务必抓紧时间,于11月31日前完成(即流程状态显示为缴费工资已正式确认)本项工作;8月30日前未进行正式申报的参保单位,新增10月份一个月的申报期,参保单位需按文件要求在10月31日前完成本项工作。

操作流程与所需资料参照长人社发〔2019〕22号文件规定,对超过期限未完成申报工作的单位将每月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 

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2019年9月30日